摘要: 為確保轄區道路安全暢通,2025年11月11日晚,貴州省黔東南州施秉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在縣府路設置臨時執勤點開展酒醉駕查緝行動。21時30分左右,民警排查出一輛普通二輪摩托車的駕駛人李某有酒后駕駛嫌疑。 ... ...
印象貴州網訊 第一次酒駕“罰”,第二次酒駕“拘”。有的人明明已經買過酒駕的“單”,卻不吸取教訓抱著僥幸心理鋌而走險,再次觸碰酒駕“高壓線”。 為確保轄區道路安全暢通,2025年11月11日晚,貴州省黔東南州施秉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在縣府路設置臨時執勤點開展酒醉駕查緝行動。21時30分左右,民警排查出一輛普通二輪摩托車的駕駛人李某有酒后駕駛嫌疑。 經現場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為27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在進一步核查信息時發現,李某除存在準假不符的違法行為外,還曾于2024年3月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記12分、罰款2000元的處罰。此次行為已構成“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我以為這么晚了,路途也比較近,不會有交警查車,就抱著僥幸心理騎車上路,沒想到……”李某的辯解顯得蒼白無力。由于其屬于二次酒駕,他將面臨更為嚴厲的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李某存在的準假不符、二次酒駕違法行為將面臨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等處罰。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交警提示:酒駕醉駕是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害人害己,切勿觸碰法律紅線。交警部門將持續保持對酒駕、醉駕等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采取不定時、不定點的常態化查處模式。請廣大駕駛人務必引以為戒,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遵守交通法規,安全文明出行。(李天天、何海生) 編審:融媒中心 |